妇幼健康免费项目—孕期篇
孕妇在常住地镇卫生院/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档、办理免费结算单。
注意:①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怀孕证明(B超单);②非本地户籍,需在常住地社区开具常住证明/暂住证。
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 管理服务项目
服务人群: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
服务内容:孕13周前健康检查及指导、血常规五分类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血糖(空腹血糖)、肝功5项(含采血费)、肾功能5项、乙肝5项、丙肝、凝血四项、12周B超1次65元
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项目
服务人群: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
服务内容: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检测、咨询;阳性人群随访管理、经费补助
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
服务人群: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
服务内容:
孕产妇:孕16-20+5周产前血清学检查(预产年龄在35岁以下、非试管妊娠),孕16-24周、30-34周产前超声检查。
新生儿:先天性心脏病筛查,苯丙酮尿症、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,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。